阿余女子在老家。受访者供图
过河
3月中旬的四川,春意渐浓。而阿余女子现在居住的北京,还是有些凉意。
2019年,孙岭峰带领着强棒天使爱心小分队来到大凉山挑选学员,女子是帮他们带路的人。村里有些家长不会说普通话,女子还做起了彝语翻译。这一切,孙岭峰都看在眼里。
孙岭峰曾是棒球国手,参加过北京奥运会。2015年,他创建了强棒天使棒球基地,基地坐落在北京,目前共有68个孩子。基地的许多孩子们,原生家庭多少都有些问题。
女子在老家。受访者供图。即使已经去过许多偏远地区接孩子,但那次的大凉山之行还是格外艰难。一路上,山路曲折蜿蜒,多亏女子帮忙,小分队才能安全到达目的地。
走山路,是女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她说每天上学的路都好像在探险,全程都是盘山路,还要经过一条河。如果遇到了雨天,上学的路会变得愈发惊险。
女子家里有个妹妹,还有两个哥哥、两个姐姐。两个姐姐都没上过学,现在在外地打工。女子身材瘦瘦高高的,说话声音不大,看起来很安静。
她说:“我也想上大学,我也想走出大凉山。”
女子在老家。受访者供图。2020年第二次走进大凉山,孙岭峰再次见到女子。那时的女子已经14岁了,一般来说,基地不会接收年龄这么大的孩子。但孙岭峰还是决定把她带回北京,因为他怕这么好的孩子,过几年就要告别校园嫁为人妇,“那样就毁了,一下就完了。”
阿余女子再不用担心上学的路上要过的那条河,或许这一次,她迈过的是人生中最重要的那条河。
朗诵
孙岭峰的棒球基地位于北京通州区,距离市区40公里。此前,因为拆迁等原因,基地已经搬了三次家。基地里男生宿舍和女生宿舍在不同区域,中间隔着个图书馆。宿舍里是统一的上下铺,衣柜和桌子也都是一样的。
不同的是男生是铁架床,女生是实木床,男生的被褥是简单的灰色条纹,女生的却有漂亮的小碎花。女生宿舍的储物柜里有毛绒玩具,墙上还贴了卡通墙贴。孩子们每天上午补习文化课,下午练棒球。
棒球基地的女生宿舍。李霈韵 摄离开家乡之后,阿余女子看到了一个更大的世界。
3月12日,女子和其他9个小伙伴一起,登上了2022年杭州亚运会首批优秀音乐作品发布的舞台。她们略显紧张地高声朗诵,和她们一起表演的,是国际知名钢琴演奏家郎朗。
这次孩子们是乘飞机去的杭州,在机场,她们穿着统一的队服,排队前进,边走边忍不住好奇地东张西望。女子牵着年龄更小的女队员,现在的她,是女队的领队。
基地的25个女孩全部来自大凉山,孙岭峰给这支女子棒球队取名叫做索玛花队。索玛花,就是彝语的杜鹃花,很多人也称之为映山红。映山红是一种喜阳的植物,在充足的阳光下,会越长越好。
棒球基地的女孩。李霈韵 摄按照孙岭峰的计算,从把孩子接到基地,一直到她们进入社会,每个孩子平均要花费几十万。“有男孩队伍了,如果再加个女孩队伍,成本绝对不是1+1,而是1乘以N”。
最开始,孙岭峰只是有组建女队的想法,但没有落实。直到他走进大凉山。“到了那个地方,我真的觉得,不能不做这事。”孙岭峰说。
击球
到基地训练过一段时间后,阿余女子晒黑了些,相比于刚来的时候,脸颊上也多了点肉。
女子在训练中。受访者供图而她在家乡的朋友们,有些同龄的女孩还在学习,但有些也已经走上了不同的人生轨迹。
近些年来,在国家扶贫工程的帮助下,大凉山在快速发展当中。但过往教育的缺失,使得一些人在与外界交流时要困难许多,女子的家人就是这样。
她的爸爸今年51岁,妈妈今年52岁。“我家里人没学上,就没有文化,啥都不懂,连个名字都不会写,出去跟有文化的人谈不上来。有文化了,才能有更好的未来。”女子如是说。
现在,她有希望成为家里最有文化的人。由于比其他孩子年龄大,女子学的东西比别人要难。教练特意给她买了学习机,有时她会一个人在宿舍学习。
阿余女子。受访者供图而身为棒球女队的领队,女子说,自己想带着那帮“小的”一起拿世界冠军。
“我每天算着,我读大学的时候爸爸妈妈可能几岁啦。晚上睡不着的时候,就会算这些。”
基地的25个女孩,有些家境贫困,有些甚至家庭残缺。她们走出大凉山,希望通过学习知识、练习棒球改变命运。
当然,也有想家的时候。住在一个宿舍的女孩们,如果有一个说想家了,可能也会勾起其他人的乡愁。她们会搂在一起,度过这样有些难过的时光。而更多的时候,她们笑在一起、闹在一起。
棒球基地的女孩们。李霈韵 摄女子来到北京之后,姐姐曾给她写信,里面说:你学到知识一定要传到农村里来,祝你成为世界冠军。
她告诉记者,姐姐的话,会一直印在她心里。(作者 王昊)
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