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物流追踪网”到巨能“翅膀” 天舟护送“太空快递”安全签收******
中新网北京5月10日电 (王雪姣 马帅莎)5月10日凌晨,太空“快递小哥”天舟四号货运飞船,在专属“物流车”长征七号遥五运载火箭的搭载下,顺利升空,踏上空间站的货物运送旅途。
科研人员为天舟四号配备了三重安全防护,打造了一张“物流追踪网络”和巨能“翅膀”,保证“太空快递”安全“签收”。
三重安全防护举措 守护“物流车”安全
火箭发射具有一定风险,中国电科集团研制的地面安全遥控系统是火箭发射的必要条件,用于发射任务的主动段,通过对火箭发射过程中的数据进行实时动态监控,来分析判断火箭状态。一旦飞行出现异常,设备将发送特殊指令启动自毁装置,最大程度避免火箭坠地造成的危害。
运载火箭上还安装了脉冲相参应答机,作为火箭飞行主动段重要的外弹道测量设备,它可以与地面雷达协同完成运载火箭全程实时航迹测量,实时传送火箭的精确位置、速度信息,为研判正常飞行提供决策支撑。
除了依靠光学跟踪、火箭上的设备对火箭监测以外,科研人员专门配备了精密测量雷达。此次发射,中国电科集团研制配备了国内首部大口径雷达遥测一体化系统,可实现对火箭精密跟踪,同时承担火箭遥测信号下行接收与解调工作,对火箭的安全飞行具有重要意义。
5月10日1时56分,搭载天舟四号货运飞船的长征七号遥五运载火箭,在中国文昌航天发射场成功发射。 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测控“天罗地网” 畅通物流配送通道
在运送物资过程中,为了实时捕捉、监控“快递员”的运送轨迹,科研人员在陆海空天、国内外各测控站点,布设了多型号统一测控系统、遥测系统、中继卫星等,共同织就立体通信测控网,全方位、无死角地追踪捕捉“快递”位置。
在火箭送飞行器入轨的过程中,多型号统一测控系统、遥测系统、系列测控通信设备,编织成高效可靠的“空-地信息高速公路网”,通过接收和发送指令,精确测量火箭和飞行器的速度、距离、飞行姿态和角度,为火箭发射和天舟四号成功入轨提供精确数据,控制飞行器按照预定轨迹飞行。
在海上,新一代船载测量雷达可在测量船摇摆的情况下得到和地面一样高的测量精度,有效弥补陆地测量时间不足,延长测量弧段。
“超稳”太阳电池阵 为物资飞天插上巨能“翅膀”
据悉,中国空间站组合体连续工作一天的用电量抵得上一个家庭约一年的用电量。要想满足如此高的用电需求,中国电科为空间站的每一个航天器,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巨能“翅膀”,它们组合起来宛如一座巨大的“能量加油站”。
其中,为天舟货运飞船打造的国内独创半刚性太阳电池阵“翅膀”,具备高能量、大功率等优势,两翼供电能力超过8kW,其一天的发电量就能满足普通家庭半个多月的用电量。
作为一款高电压、万瓦级的大功率太阳电池阵产品,半刚性太阳电池阵以“碳纤维框架+玻璃纤维网格结构”为基板,在继承天舟一号半刚性太阳电池阵技术基础上,天舟四号货运飞船使用的太阳电池阵产品,进一步提高了三结砷化镓太阳电池效率,解决了低轨道高电压太阳电池阵防静电充/放电等问题,降低了太阳电池阵工作温度,让天舟四号这个“大体格”也能“一飞冲天”,顺利将各种物资运往太空。(完)
【网络强国这十年】中国首创!数字时代互联网法院“大显身手”****** 从呱呱坠地到垂暮之年、从柴米油盐到诗和远方、从现实生活到数字世界,宪法时时刻刻都在保护着我们每一位公民。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2022年12月4日至10日,是我国第五个宪法宣传周,主题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近年来,数字技术的高速发展和创新技术运用,深刻改变与嵌入到了人们的生活、生产各类场景之中。互联网带来越来越便捷的生活,也产生了各种涉网纠纷,甚至各类涉网犯罪案件纷至沓来。 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互联网时代,对现有司法服务体系提出了更高要求。“互联网法院”在中国便应运而生了。宪法宣传周,一起来普法。让我们一起看看24小时“不打烊”的互联网法院究竟什么样。 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法院按照“网上案件网上审理”的基本思路,全流程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实现案件诉讼环节的在线进行。它打破了空间限制,足不出户就能够参与庭审;打破了时间限制,做到了法院24小时“不打烊”;打破了复杂程序,扩展多渠道留存证据等。 互联网法院管辖范围有哪些?还是以北京互联网法院为例,它受理的案件都是涉互联网,主要涉及11个方面。比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而产生的纠纷;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等。像电商购物买到假货、社交平台泄露个人隐私、网络创作遭到抄袭等,都可以在互联网法院起诉维权! 我国自2017年以来,先后在杭州、北京、广州成立了3家“互联网法院”。要知道,这三家“线下实体法院”集中管辖各种类型的互联网案件,意味着我国已经步入互联网案件集中管辖、专业审判的新时代。 我国互联网法院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世界上仅我国建立互联网法院,其他国家有的传统法院开展了线上审判活动,有的也有电子司法方面的法律,但尚未建立统一受理互联网案件的互联网法院。 “互联网法院”这一概念不仅是我国原创,也是世界司法史上信息化背景下具有时代意义的创举,更是人类法治文明的最新组成部分,为推动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监制:张宁 统筹:李政葳、廖慧 策划:陈畅、孙满桃 文案/制作:李飞、王一涵 光明网 出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